|
台灣人應該體諒“政府”
的困境
文/廖中山(海洋台灣基金會發起人)
“海洋國家”已經是台灣人的共識,如果僅憑四面環海的地理認知,尚不足以使台灣成為一個海洋國家。
“海洋建國”的必要內涵,至少應包括:一般國民對與日常生活有關之海洋事務的瞭解、參予和親水的程度,該國政府的海洋政策,具體要項如-對海洋的研究、探測、資源能源的開發及使用,以及所有與海洋事務有關的投資與運作情形。
直接與民生有關的海洋事務大致包含-海上人命的搜索與救援,海岸及鄰近水域和陸地環境與生態的維護,海上緊急災害的預防與處理,導航設施之建立、運作及維護,船舶交通管理,海上治安(領海警備,防止偷渡、走私),有關法令的研訂、監督、執行,全民通識教育推廣(如,親水常識、海上求生與救生、汙染及緊急事件處理等,國際海事合作……。更重要的是,每一個海洋國家,應設有單一的權責機構,統籌規劃及執行一切與海洋有關行政及研擬法案的工作。
就政府結構與整體政策來看,近年來如:大陸型的加拿大、半島型且屬於分裂狀態的南韓,他們在更改政府組織時,都先後成立了“海洋部”。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,除了蒙藏委員會之外,所有部會都分別掌管涉及與海洋有關的工作預算。但在屬於前段敘述的“海洋事務”方面,現行的體制,卻是誰都不必負責。到目前為止,國家完全是“以不變應萬變”的原則,處理海洋事務。
政府常說:依法行事。請問:我國至今領土不明、領海未定,沒有國家的領海法及向外延伸的鄰接水域法、向內卸接海岸管理法,連基本的“海上治安”行動,都沒有法律依據,更遑論釣魚台及南海諸島主權的維護。
“海洋”是人類共有、分享及合作維護的資源,國際合作是執行海洋事務的必須要件。我們也知道:台灣當前的外交困境。可是近年來,民間正竭力推動國際海事合作、且略有小成,而政府卻一直以“三不”(不聞、不問、不理)政策對應,使人深感無奈。
民間先後曾於1990年1月及1994年9月,自力舉辦兩次“台灣海上安全問題”國際研討會。先後邀請:加、澳、英等國際海事專家,共同研討有關海上人命搜救、船舶交通管理、船難汙染處理等實務,部份政府基層官員奉命參加,主辦者將過程「呈報」(交通部)後歸檔。1991年10月初,有三位海事教育工作者結伴參加“國際海上求生與救生訓練協會(IASST)”第三屆年會,會中取得該協會同意我國以ROC國名成為會員國,並商得與會之貴賓,國際海事協會(IMO =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)秘書長,應允除其本人因職務關係無法訪台外,願應我國需要,在國際海事方面盡力協助。事後向交通部「報告」毫無下文,無奈「轉求」經濟部漁業幹部訓練中心,以ROC代表名義申請參加“IASST”,於1992年3月被接受為正式會員在案。ng=EN-US>IASST副會長及重要幹部一行六人,於香港行政會議後,曾自費來台觀光,並應邀在“台灣海洋大學”舉行半天(1992.3.6,0900∼1200)「海上安全問題」研討會,共有政府及民間十多個團體,四十餘人參加。該會六位成員在台觀光(五天)期間,政府官員(含獲准參加的漁訓中心)無一人接待、陪伴,沒有花政府的一毛錢。尤令人痛心的是,該會重要幹部有意來台舉辦年會,代表機關卻都不願接受。
前述的都是“舊人舊事”,民選總統後的“新政府”又如何呢?
海洋大學的幾位年輕學者,多年來一直以自己的研究成果,向國際海事科技進軍,結交一些國際海事界重要人士。今年初,蒙國際導航協會(Authorities)主席應允我國可由“台灣海洋大學”申請為“IALA”的團體會員,每年年費約合新台幣六萬元。負責聯絡的教授先後向交通、教育部申請,交通部先說:「學校加入應屬教育部」,教育部說:「海事實務應屬交通部」,之後交通部又說:「燈塔屬財政部海關……」,這位被踢後昏頭轉向的年輕人,向交通部“長官”說:「IALA原來是燈塔協會,現在它負責各種電子及衛星導航系統、全球船舶交通管理系統及全球海上遇難及安全系統……與海上安全有關的國際協調工作,其重要性不低於“聯合國”(U.N.)次級團體之一的國際海事組織(IMO)。」最後,“長官”總算弄懂了,不過今年的預算已經確定,明年再編列“IALA”的年費預算(新台幣六萬元)。
時值秋高氣爽、皓月當空的中秋前夕,筆者懇請“真心關愛台灣的台灣人”,抬頭賞月時,何妨低頭想一下台灣的海洋事務,如何建立海洋國家?目前,先讓“台灣海洋大學”成為“國際導航協會”的會員如何?
附註:9月27、28、29日為期三天的上午10時至下午6時,海洋台灣基金會在台北火車站西側門外,擺攤籌募六萬元加入“IALA”的年費。專款專用,不足之數由基金會補足,超出之數留作以後的費用。台灣人應該體諒政府的困境,合力減輕政府的負擔,不是嗎!
|